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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要闻

台州椒江区推行排污亩均限额控制制度

发布时间:2016/9/22 9:08:54来源:中国环境报阅读量:

创新工作思路 倒逼转型升级

台州椒江区推行排污亩均限额控制制度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日前在全省首创推出主要污染物排放亩均限额(总量)控制制度,在椒江区外沙岩头区块的重点医化企业中试点推行,以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椒江区外沙岩头区块主要为医化产业,在外沙岩头区块全面进入转型升级的新时期,台州市椒江区从实际出发,通过重点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创新思路,补齐总量管理中的短板,补充和细化全区总量管理工作,在全省首创推出主要污染物排放亩均限额(总量)控制制度。

  据椒江区环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污染物排放亩均限额(总量)控制制度,即在一定规划区块内明确主要污染物目标控制总量,再按照不同行业划分亩均限额,将排污限额作为行业排污红线,按照企业占地面积(亩)确定具体额度,企业必须按照这个标准或严于这个标准进行排污。

  “针对低效、高污染产业实施行业总量限额控制,不仅对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全局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能够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区域产业布局优化,是污染减排推动经济发展转型的有效手段。”这位负责人表示,以外沙岩头医化园区为例,目前园区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3个指标的排放量实施亩均限额控制。首先以区块规划用地面积为基数,确定亩均限额,再核定到具体企业最大控制的排污量,企业总量指标若小于企业初始排污权,就必须采取有效减排措施。

  同时,椒江区实行了“三三制”激励制度,开展企业污染排放与产出效益评价工作,根据企业吨排污权当量税收贡献值进行年度动态排序,对连续两年排名末尾的企业实施淘汰,倒逼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实现资源要素使用的合理高效配置。

  总量新政促进了企业的治污积极性。位于椒江区的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今年新建一期项目时,原本需要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较大。但根据亩均限额(总量)控制的要求,企业并没有这么多总量指标。对此,企业加大了科技投入,对装备、工艺等进行了全面的整改提升,使企业排污总量指标下降近90%。

  为了确保排污总量的有效监管,椒江区建立了集刷卡排污、在线监测、视频监控为一体的“环保天眼”管理系统,通过科技手段对产污企业实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管,使企业、环保部门时时了解排污状态。一旦排污总量用尽,设在企业内的电子阀门会自动关闭,停止企业排污。

  通过多措齐下,椒江区居民环境问题投诉量持续下降。今年上半年,该区环保分局调处环境信访案件22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同时,区域环境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