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官方网站欢迎您! 证书查询
环保要闻

环保法落实情况:前10月浙粤苏前三

发布时间:2016/12/2 8:23:56来源:中国环境报阅读量:

环境保护部通报1~10月《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浙粤苏闽皖案件数均逾一千

10月安徽案件数跃居第一,新余、防城港、来宾、钦州、雅安、资阳、临沧、固原依旧为零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1~10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与司法机关联动的情况,对1~10月份案件数量在前三位的浙江、广东、江苏三地提出表扬。同时对执法力度不断加强、10月份案件数量跃居全国第一名的安徽省提出表扬。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10月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7件,罚款数额13231.05万元;查封、扣押案件907件;限产、停产案件1020件;移送行政拘留41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5件。

  1~10月,全国五类案件总数14248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92件,罚款数额达68629.9万元;查封扣押案件6033件;限产停产案件3400件;移送行政拘留272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01起。

  田为勇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14%,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90%,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60%,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86%,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21%。

  田为勇说,1~9月案件数量为零的16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在10月份开始有适用配套办法的案件,案件总数为80件。新余市、防城港市、来宾市、钦州市、雅安市、资阳市、临沧市、固原市等8个城市案件数依旧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