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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5/10 16:55:27来源:本站阅读量: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环保产业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为了扶持浙江省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环保科技创新,提高环保产业标准化水平,大力推广先进环保技术及产品进入市场化应用,合理使用协会的结余利润,保证协会的非营利性质,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的服务对象是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服务平台通过以下方式向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1、资金补助,重点放在环保产业科技创新、建立环保产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环保技术与产品的应用项目。资金补助以工程补助款方式通过合同体现,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支持,协会的专家及法律顾问可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服务;

3、市场推广,协会可通过网站、杂志、会展、项目推介会等多种形式为服务对象进行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

三、平台的资金补助情况必须纳入理事年会的财务报告。每年的资金补助预算额应根据上一年度协会的结余利润确定,并于年初在协会网站上向全体会员单位公告。

四、具备资金补助条件的会员单位可以在协会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并根据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秘书处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进行内部初审,在符合基本要求后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和评审。专家组必须包含2名以上理事会代表。资金补助合同必须附专家评审意见。

五、协会利润不得直接反馈于会员单位,只能通过具体项目才能进行资金补助,但用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资助除外。

六、协会的技术服务平台资金补助项目情况应作为理事年会的工作汇报内容,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体会员单位公告。

七、本办法由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5月8日起实施。